意见建议
信件编号 | 1782 | 类型 | 意见建议 | 提交日期 | 2016-12-08 |
标题 | 县级公路能允许半挂车通行吗? | ||||
内容 | 县道401营台-四芝兰路段经常有载重40吨以上(甚至超载车载重达80-100吨以上)的半挂车通行,道路不堪重负。请问一下县级公路允许这样的车通行吗?为了保护401县道,解决此问题,能不能设置限高设施? | ||||
回复人 | 交运局 | 回复日期 | 2016-12-16 | ||
答复内容 | 感谢您对宁晋交通事业的关心。您提出的路线应为乡道司荆线(营台—四芝兰段),根据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和《河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的需要,在乡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、限宽设施。再次感谢您对宁晋交通事业的关注。 |